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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两大重磅!金融控股公司准入条件明确,将带来哪些影响?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发布。
《决定》明确,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具备五大条件,其中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低于所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决定》还表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在此基础上,央行同日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细化了《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对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防火墙”制度等关键环节,提出监管要求。


据悉,《金控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对于过渡期的相关安排,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已具备设立情形且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应当在《金控办法》正式实施后的12个月内向人民银行提出设立申请,经批准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其中,在股权结构等方面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人民银行将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节奏和时机,引导存量企业有序调整,平稳实施。



为什么要制定《金控办法》?为什么要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金控办法》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

Q

为什么要制定《金控办法》?

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开展跨业投资,形成了金融集团;还有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了多家多类金融机构,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中,一些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通过这种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降低了成本,丰富和完善了金融服务,有利于满足各类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但在实践中,也有少部分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隔离机制缺失,风险不断累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工作,明确要求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


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形成了《金控办法》。制定实施《金控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人民银行将依法依规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Q

为什么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市场准入管理?

根据《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市场准入管理。主要考虑: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往往规模大、业务多元化、关联度较高,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经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市场准入予以规范。二是设立明确的行政许可,是对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监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全方位推动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防范风险交叉传染。三是体现了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和依法准入的监管理念,也符合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

Q

《金控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金控办法》将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二是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三是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对于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金控办法》确定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近年来,涉及金融控股层面的实践不少,有的虽未叫金融控股公司,但实质上形成了金融控股的做法,可能控股了多家金融机构,且可能还在不同的行业,如证券、保险、银行、信托等。


曾刚表示,由于游离于监管框架之外,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对金融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理应纳入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类似像银行金控公司、保险金控公司,原先都在监管体系之内,而原来没有被纳入监管体系之内的,主要是各类非金融企业和地方政府组建的金控平台,未来可能都要归入央行对金控公司的监管体系范围之内。”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认为,《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补上了对“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特殊门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空白,一方面使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更加健全,有助于更好防范金融风险,推进我国金融体系稳健发展;另一方面使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得到政策和法律保障,推进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产业,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资本“活水”。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地理位置特殊, 金融机构众多、金融创新活跃,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探索走在全国前列。今年8月,深投控作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进入“世界500强”,余凌曲认为,这体现出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对投资金融机构乃至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意愿强烈。


余凌曲说,当下,随着法律和相关政策的有力保障,社会资本投资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渠道有效拓宽,深圳有望巩固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先行优势,进一步打造全国乃至全球金融中心
       
部分内容来源:经济参考报 广州日报 每日经济新闻等

编辑:杨阳 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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